历史,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三是指经历,底细;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五是指已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六是指历史学科。
课程内容: 1.广义 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过程,可分为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两方面。 2.狭义 人类历史社会的演变过程称之为“历史”。一般指一段时间间隔发生过的事物。
概述
以历史为认识对象所形成的一门学问,叫史学或历史学,也可以用“历史”一词代表。历史学的本质其实是把实际发生的事件转换成以意念和文字形式存在的历史的过程和方法。关于历史学的目的和方法的研究探讨,在西方属于历史哲学的范畴,历史哲学的出现和发展,意味着历史学从单纯的历史纪录发展成为对历史的解释和对历史规律的探求阶段。一开始,历史哲学仅仅关心如何改进历史研究的方法,但认为被研究和记录的历史就是真实的历史。在新康德主义和新黑格尔主义的影响下,人们对自身的认识过程有了重新的理解,哲学家开始重新定义历史学。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提出“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命题,认为往事只有在当代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才成为历史,否则是“死的历史”,即编年史。因此,同样的历史在不同的时期会被不断的改写。英国哲学家柯林武德又进一步认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即历史是历史学家思想的反映,不仅因时代而异,也因人而异。而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认为历史事件是客观存在的,历史则是历史学家主观对客观的历史事件的认识。由于人主观的局限性,对客观的历史事件的认识是有限的,主观的认识不能完全符合客观的历史,因此只有不断改进逐渐逼近,这一过程同自然科学的过程一致。这种历史学称为“历史科学”。
历史学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是历史研究主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规律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和手段,在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对历史客体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其特殊规律和特点的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历史知识。研究历史的意义,就是在于借鉴过去,更好更科学地投身到革新与创造的过程中去。